旅客攜帶未完稅香煙入境被判監兩個月罰款2千元
7/3/2025 20:09
一名旅客攜帶近1,200支未完稅香煙入境, 未有向海關人員申報, 違反《應課稅品條例》, 在粉嶺裁判法院被判監兩個月, 以及罰款2千元.
海關昨日在香園圍邊境管制站截查一名49歲抵港女子, 在她攜帶的衛衣、 腰間, 以及身穿的特製外套和緊身褲內, 搜出共1,181支未完稅香煙, 估計約值5,300元, 逃稅約3,900元, 隨即將她拘捕.
海關歡迎法庭判刑, 認為監禁式刑罰具相當阻嚇作用, 並充分反映罪行的嚴重性, 強調煙草屬應課稅品, 任何人士如果處理、 管有、 售賣或購買私煙, 即屬違法, 一經定罪, 最高可被判罰款100萬元及監禁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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