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對男女早前在荃灣一間火鍋放題店,懷疑將食材「打包」帶走,影片在網上流傳後,涉事男女被網民「起底」。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收到6宗投訴,正跟進相關個案。
私隱專員鍾麗玲回應立法會議員提問時表示,一般而言,如果未獲當事人同意,而在網上披露其他人的個人資料,同時具有犯罪意圖,例如意圖傷害、威脅、恐嚇等,可能構成罪行,即使沒有犯罪意圖,亦有可能違反《私隱條例》,呼籲大眾不要轉載不當披露的個人資料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