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行原副行長范一飛受賄案 一審判處死緩
10/10/2024 21:23
中國人民銀行原黨委委員、副行長范一飛受賄案, 湖北省黃岡市中級人民法院今日一審公開宣判, 判處范一飛死刑, 緩期二年執行, 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並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在其死刑緩期執行二年期滿, 依法減為無期徒刑後, 終身監禁, 不得減刑、假釋; 對其受賄所得財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繳, 上繳國庫. 案情指, 范一飛於1993年至2022年期間, 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 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 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貸款融資、 業務承攬、 工作調動等事項上提供幫助, 直接或者通過他人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3億8600多萬元人民幣. 法院認為, 范一飛受賄數額特別巨大, 犯罪情節特別嚴重, 社會影響特別惡劣, 使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 論罪應當判處死刑. 鑑於其如實供述自己罪行, 主動交代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賄事實, 認罪悔罪, 積極退贓, 受賄所得財物及孳息已全部追繳, 作出從輕處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