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員
即時新聞Latest

一名入境男遊客輸入禁運物品罪成判囚四個月

海關上個月10日在機場偵破一宗遊客走私案件,關員在這名遊客的寄艙行李箱和個人行李中,檢獲1千1百支含有第一部毒藥的藥物針劑、4800粒含有第一部毒藥的藥劑產品,及193支含有第一部毒藥的藥膏,估計市值共約95萬元。 涉案的43歲男遊客,今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裁定違反《進出口條例》(第60章),被判監禁四個月,涉案藥物亦被充公。

海關對判刑表示歡迎,指監禁判刑具相當阻嚇作用,並充分反映罪行的嚴重性。 海關並提醒市民,切勿攜帶受管制物品進出香港。

根據《進出口條例》,任何人在無有效進口許可證下,進口藥劑產品及藥物,即屬違法。 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200萬元及監禁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