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加重詐騙刑罰 最高罰24下鞭刑
新加坡將鞭刑納入詐騙罪的刑罰範疇,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24下鞭刑,將會與監禁與罰款等其他刑罰並用。
新加坡國會上月通過新的刑法修正案,列明詐騙犯、詐騙集團成員或招募者,將被罰至少6下,最高24下鞭刑。 而協助詐騙,包括提供銀行帳戶或電話卡的人,則可被罰最多12下鞭刑。 修正案今日起生效。
新加坡內政部表示,由2020年至今年上半年,新加坡接獲約19萬宗詐騙案件,損失超過28億美元,打擊詐騙是全國的首要任務。
新加坡警方表示,將鞭刑納入詐騙相關罪行的刑罰範疇,將進一步起到威懾作用,有效打擊詐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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