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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處: 僱主及僱員在寒冷天氣應採取預防措施

勞工處提醒僱主, 由於「寒冷天氣警告」生效, 僱主應採取適當預防措施, 例如提醒須在戶外或偏遠地方工作的僱員, 穿著合適禦寒衣物, 及盡量安排僱員交替在戶外及戶內或有遮蔽地方工作。

僱員要留意天氣報告, 穿著合適禦寒衣物, 並留意身體狀況; 如有不適, 例如手腳冰冷及全身震顫, 應盡快通知主管及看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