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員
即時新聞Latest

葵涌梨木道4名業主不遵從清拆令 共被判罰19.6萬元

四名業主不遵從清拆令,前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定罪及判罰款合共19萬6050元。

屋宇署表示,3宗個案涉及葵涌梨木道一幢大廈3個住宅單位,各在單位天台上加建一個面積約43平方米的搭建物。 4名業主沒有履行清拆令,故曾兩次遭屋宇署檢控,並被定罪及累計共被罰款9萬3450元。 由於他們仍不履行清拆令,屋宇署提出第三次檢控。 4名業主在法庭再次被定罪,合共判罰款19萬6050元,當中16萬6050元屬就罪行持續的日數所判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