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nny 父母申請人身保護令被拒 將要求裁判法院解除
「Save Lily」事件中,涉嫌疏忽照顧男嬰Danny的父母,早前入稟高等法院,認為社署虐待及任意羈留Danny,令他的健康變差、濕疹惡化,所以為兒子申請人身保護令,遭法官拒絕,駁回申請。
法官歐陽桂如頒下書面判詞,指 Danny 父母沒有作適當的產前及產後檢查,也沒有帶Danny接種疫苗,加上另外兩名孩子分別夭折及由其他國家照顧,認為有醫療風險,指兩人的申請是錯誤、 不適宜。
判詞亦提到,社署批出保護令前已考慮維持父母與Danny的親密關係,以及父母希望親自照顧兒子的意願,決定撤消申請,但不用兩人負責訟費。
Danny父親曾先生表示,下一步會到裁判法院,要求解除保護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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