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業主不遵從清拆令合共罰款逾37萬元
18/6/2024 11:44
三名業主由於不遵從清拆令, 於屯門及粉嶺裁判法院分別被定罪及判罰款合共逾三十七萬元. 第一宗個案涉及屯門建泰街一幢工業大廈天台上的三個搭建物, 總面積合共約900平方米. 由於業主沒有履行清拆令, 遭屋宇署提出檢控, 並於上月三十一日在屯門裁判法院被定罪及判罰超過十九萬元. 第二宗個案涉及大埔新屋家一幢村屋的露台及天台上若干個僭建物, 面積合共約32平方米. 涉案單位由兩名業主共同擁有, 有關僭建物並無事先獲得屋宇署的批准及同意. 由於兩名業主沒履行清拆令, 遭屋宇署檢控, 分別於上月二十八日及本月四日, 在粉嶺裁判法院被定罪及判罰款合共近十八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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