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在明涉違公職選舉法罪成 或失議員及競選總統資格
15/11/2024 20:35
南韓最大在野黨共同民主黨黨魁李在明, 涉嫌違反公職選舉法, 一審判有期徒刑1年, 緩刑2年. 李在明在審訊結束後表示, 無法接受判決, 將提出上訴. 假如終審裁定維持判決, 李在明將喪失議員資格, 也不能競選總統. 李在明被控在2021年, 擔任京畿道知事期間, 就一宗懷疑違規改變土地用途案, 向國會作虛假陳述, 又聲稱不認識涉及另一宗土地舞弊案的已故下屬. 法院指李在明在選舉過程中, 向選民發佈虛假資訊, 有歪曲和損毀民意之嫌, 罪責和犯罪情節相當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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