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高級入境助理瞞報欠債借糧認罪候判
2/1/2025 17:24
入境處一名時任高級入境助理員違反 《防止賄賂條例》, 11年內先後四次申請預支薪金超過13萬元, 瞞報欠下財務機構借貸. 被告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控罪, 案件押後至本月23日判刑, 以待索取被告的背景報告, 期間被告還押懲教署看管.
案情透露, 52歲被告於1994年2月至去年8月在入境處任職, 在職期間申請預支薪金, 用以支付結婚、 殯葬及搬遷等費用. 被告承認於2009年7月至20200年1月期間, 四次提供虛假陳述的預支薪金申請表, 沒有提及拖欠多間財務機構債項逾28萬元至逾36萬元. 被告每次申請預支金額由約28,000元至40,000元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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