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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處宣布即日起所有機場出發航班乘客不得帶逾兩個外置充電器

民航處宣布,因應國際民用航空組織,發布有關航班乘客攜帶及於飛行期間,使用鋰電池外置充電器的最新規定,即日起更新對所有由機場離港的乘客的相關要求及規管,以進一步提升航空安全。

新規定下,每名民航乘客最多只能攜帶兩個外置充電器上機,而且不得在飛行途中,為外置充電器充電。

民航處已就有關要求,與航空公司及相關持份者協調,以確保措施得以有效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