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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旅客進口未完稅香煙判囚兩個月

一名入境旅客因進口未完稅香煙,和未有向海關人員作出申報,違反《應課稅品條例》,今日在粉嶺裁判法院,被判處監禁兩個月和罰款一千元。

海關人員去年9月2日,在落馬洲支線管制站截查一名38歲抵港男旅客,在其個人行李內檢獲1萬9200支未完稅香煙,估計市值約7萬8700元,應課稅值約6萬3500元。 該名旅客隨即被捕。

海關對判刑表示歡迎,反映即使旅客屬初犯,亦可能被判處監禁,而刑罰具阻嚇作用,並反映罪行的嚴重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