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鐵與政府就高鐵香港段協議達成和解 港鐵須支付22.5億元
港鐵(00066)就高鐵香港段工程延誤及超支,與政府達成和解。 港鐵在不承認負有任何責任的情況下,向政府支付22億5千萬元,將會在今年的業績中確認為開支。
另外,港鐵與政府亦就沙中綫工程紅磡站事件達成和解,任何一方毋須支付任何和解金額或其他財務補償。 由於港鐵早已就事件作出20億元的撥備,預計會有6億元的餘下撥備會在適當時候作出回撥。
港鐵預計,有關事項不會對公司產生重大的財務影響。
港鐵說,和解契據解決公司與政府之間,有關高鐵香港段及沙中綫協議的重大爭議及分歧,終止現有的權利保留,並就過往申索及潛在申索提供廣泛的相互豁免。 和解契據中明確列明的若干持續義務及剩餘責任將繼續有效。
港鐵董事局認為,和解契據避免可能冗長、複雜及成本高昂的爭議解決程序,並消除與未來申索有關的重大訴訟風險及不確定性,同時避免大量管理層時間及資源被分散,有助維持與政府的具建設性及合作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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