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和擬出售和記港口中國以外業務
4/3/2025 23:23
長和(00001)宣布, 與BlackRock, Inc.、Global Infrastructure Partners及Terminal Investment Limited, 就出售其Hutchison Port Holdings S.ar.l. 及Hutchison Port Group Holdings Limited全部股份之初步基本條款, 達成原則性協議.
HPHS及HPGHL合共持有集團於和記港口集團之全部八成實際權益, 和記港口集團則持有在23個國家43個港口擁有、 營運及發展共199個泊位之附屬公司及聯營公司之權益, 連同所有和記港口之管理資源、 營運業務、 貨櫃碼頭系統、 資訊科技及其他系統, 以及其他涉及用於控制和營運有關港口之資產.
出售資產不包括任何和記港口信託股權, 即該信託在香港、 深圳和南中國營運之港口, 或任何在中國內地之港口.
公司與BlackRock-TiL財團同意, 按基本條款為基準, 以合理誠信方式磋商並落實最終文件, 而公司同意與BlackRock-TiL財團獨家磋商為期145日. 另就BlackRock-TiL財團收購和記港口在Panama Ports Company, S.A.之九成權益達成原則性協議, PPC擁有並經營, 位於巴拿馬巴爾博亞及克里斯托瓦爾之港口.
根據初步基本條款, 按照出售資產之百分之100企業價值227億6,500萬美元, 及假設淨債務50億美元計算, 出售資產之權益價值將為177億6,500萬美元, 及銷售股份之權益價值將為142億1,200萬美元.
購買價將參考於完成時之實際淨債務進行調整, 並將扣除PPC交易代價之八成. 經調整少數股東權益及和記港口集團欠予公司之若干股東貸款還款後, 預期交易將為集團帶來超過190億美元之現金所得款項. 倘買方進行盡職審查過程中發現重大事項, 雙方將本著誠信原則磋商對交易進行合理調整, 包括購買價. 交易之完成取決於一系列條件的達成, 包括法律和監管部門之同意及批准、 不存在違法或法律禁止的情況、 獲得公司股東的必要批准, 以及最終文件中約定的其他適當及常規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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