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局刊憲禁違國安法19名港人經濟活動
4/8/2025 12:11
保安局根據國安法賦予權力刊憲,取消16名被指違反國安法、被通的16名港人的特區護照,及限制各人在港一切個人財產, 或合資的經濟活動。 保安局局長又要求警方考慮禁止「 香港議會」 及「 香港民主建國聯盟」 在香港運作。 警務處國家安全處於七月二十五日公布,懸紅通緝何良懋等16人,指他們與較早前通緝及限制經濟活動的袁弓夷等3人、 在境外籌組、 成立或參與一個名為「 香港議會」 的顛覆組織,涉嫌干犯《 香港國安法》罪行。 警方提醒市民,任何人直接或間接向19人提供或處理任何資產,或合作投資,即屬犯法,一經定罪可判處監禁七年,呼籲公眾不要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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